出貨與退貨政策
訂單如何離開我們的工廠,以及為什麼依規格生產的研磨耗材無法退貨。
出貨政策
生產、包裝與出貨均隨報價單一併確認。
1. 生產與交期
砂帶、砂紙片與百葉片依您訂單中的規格裁切與改制。交期自報價單以書面確認之日起算,而非自詢價發送之日起算。GXK-51、XZ-330 與 GPC71 等標準品號為現貨;特殊尺寸、粒度及 OEM 包裝則依訂單生產。
2. 包裝與標識
貨物以出口紙箱包裝,箱內含約定裝箱數量、標籤、箱嘜,OEM 專案並加上您的圖樣與條碼。棧板配置隨裝箱單一併確認。目的國要求時,加施薰蒸或 ISPM 15 標識。
3. 運送方式與國際貿易條件
依貨量與目的地安排海運(整櫃 FCL 或併櫃 LCL)或空運。貿易條件載明於報價單——常用 EXW、FOB、CIF、CFR、DAP 與 DDP。您可指定自己的貨運承攬商;MoTai 隨即提供裝箱單、箱嘜與運送單據。
4. 文件與報關
每批貨物隨附商業發票、裝箱單與運送單據。HS 編碼與原產地證明供您報關使用。除報價單載明 DDP 外,目的國的進口關稅、稅金與報關由買方負擔。
5. 發貨與送達
貨櫃或貨物訂艙完成後,我們即傳送載有船名航次或班機編號的發貨通知。送達時間取決於目的港或機場及承攬運送船舶或航空器的船期與班期。港口壅塞、海關查驗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非我們所能控制,一有訊息即行通知。
退貨政策
我們的產品依議定規格生產,因此退貨僅限於特定情形。
1. 依規格生產之貨物
研磨產品依您指定的粒度、尺寸、基體與包裝規格生產。由於無法以標準現貨重新銷售,經確認的訂製訂單不接受退貨與退款,除非貨物與確認之規格不符。
2. 現貨品與運輸損壞
未使用且仍保留原出口包裝的標準品號,於我們確認原因與退貨條件後,得個案評估退貨。運送中受損的貨物須於到貨 7 日內附照片通報;向承運商保險提出的索賠,經由指定貨運承攬商辦理。
3. 索賠、檢驗與折讓
任何索賠均須註明訂單編號、裝箱單及受損紙箱之箱嘜。檢驗確認瑕疵後,我們更換受影響數量或開立折讓單沖抵發票。到貨逾 30 日後提出的索賠無法受理。
4. 貨款退還
經議定給予折讓時,任何退款於退貨或換貨完成(或沖銷)後,以訂單原付款方式退還原付款人。國際匯款之手續費由收款之一方負擔。
5. 海關、關稅與法規遵循
因進口限制、關稅、海關查驗或當地法規要求而提出的退貨,屬商業爭議而非產品索賠,因為貨物係按確認規格交付。
出貨與退貨條款為每份報價單的組成部分。報價單載有不同條款時,以該報價單為準。
有關出貨或索賠的疑問:請附上訂單編號及相關箱嘜,聯繫我們的業務團隊。
最後更新:2026 年 1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