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与退货政策
订单如何离开我们的工厂,以及为何按规格生产的磨料不可退货。
运输政策
生产、包装与发运随报价单一并确认。
1. 生产与交期
砂带、砂纸片与百叶片按您订单中的规格裁切加工。交期自报价单书面确认之日起算,而非询价发送之日。GXK-51、XZ-330 与 GPC71 等标准品号为现货;特殊尺寸、粒度及 OEM 包装按订单生产。
2. 包装与标识
货物以出口纸箱包装,箱内装箱数量、标签、箱唛按双方约定执行;OEM 项目另加贴您的图稿与条码。托盘配载随装箱单一并确认。目的国要求时,加施熏蒸处理或 ISPM 15 标识。
3. 运输方式与贸易术语
视货量与目的地安排海运(整柜 FCL 或拼柜 LCL)或空运。贸易术语载明于报价单——常用 EXW、FOB、CIF、CFR、DAP 与 DDP。您可指定自有货代;MoTai 随即提供装箱单、箱唛与货运单据。
4. 单证与报关
每批货物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及运输单据。HS 编码与原产地证明供您报关使用。除报价单载明 DDP 外,目的国的进口关税、税费及报关清理由买方承担。
5. 发运与到货
集装箱或货物订舱完成后,我们即发送载有船名航次或航班号的发运通知。到货时间取决于目的港或机场及承运人的班期。因港口拥堵、海关查验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非我方所能控制,一经确认即刻通知。
退货政策
我们的产品按双方议定的规格生产,故仅限特定情形方可退货。
1. 按规格生产的货物
磨料按您指定的粒度、尺寸、基体与包装规格生产。因其无法作为标准现货再销售,经确认的定制订单不接受退货与退款,除非货物与确认的规格不符。
2. 现货品与运输损坏
未使用且仍保留原出口包装的标准品号,经我方确认原因与退货条件后,可个案评估退货。运输途中受损的货物须在到货 7 日内附照片反馈;向承运人保险的索赔经指定货代办理。
3. 索赔、检验与折让
任何索赔均须注明订单编号、装箱单及相关受损箱唛。检验确认缺陷后,我们更换受影响数量或开立折让单冲抵发票。到货逾 30 日后提出的索赔不予受理。
4. 货款退还
经议定给予折让时,退款于退货或换货完成(或冲销)后,按订单原付款方式退还原付款人。国际汇款的手续费由收款一方承担。
5. 海关、关税与合规
因进口限制、关税、海关查验或当地合规要求而提出的退货,属商业争议而非产品质量索赔,因为货物系按确认的规格交付。
运输与退货条款是每份报价单的组成部分。报价单载有不同条款时,以该报价单为准。
有关发运或索赔的疑问:请附订单编号及相关箱唛联系我们的销售团队。
最后更新:2026 年 11 月 6 日
